上个月有位妈妈找到我,一进门就哭。她跟老公结婚五年,生了一个三岁的女儿,现在双方都要争孩子的抚养权。她问我:“刘律师,我是妈妈,孩子是不是肯定归我?”我跟她说,法律上没有“妈妈一定赢”这回事。抚养权的判决,看的是谁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,不是看谁是爸爸谁是妈妈。
今年三月,我代理了一起天河区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。男方婚前首付了两百万买了一套珠江新城的房子,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,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。离婚的时候女方提出要分一半房产增值部分,男方觉得房子是自己的,跟女方没关系。
去年年底,我接待了一对在黄埔区做建材生意的夫妻。两个人坐下来第一句话不是问“孩子归谁”,而是问“刘律师,打这个官司到底要花多少钱”。这大概是所有来找我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,没有之一。
企业高管一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冲击是系统性的——人被关进去,公司经营停摆,客户恐慌、银行抽贷、员工观望,甚至可能引发连锁反应。这些年我代理了不少涉企经济犯罪案件,深感这类案件辩护不能只盯着法庭,还要兼顾企业生存和高管个人责任的切割。
不起诉是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和家属梦寐以求的结果。一旦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,案件就不会再到法院,当事人不会被定罪判刑。2026年3月最高检工作报告披露,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34.7万人。这个数字背后是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持续落实。但不起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,它有严格的法律条件。
“刘律师,我们已经等了一个月了,现在请律师还来得及吗?”这是咨询中我经常听到的话。每次听到我都替当事人惋惜,因为这一个月里可能已经错过了最关键的辩护窗口。今天把这个问题讲透:刑事案件请律师,到底什么时候最好?
